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倡议书
来源:植保站 发布时间:2022/11/1 16:15:03
全市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
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包括瓶、罐、桶、袋等。当前,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沟底,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农产品等造成污染,严重威胁着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迫切需要。为了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国家已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省、市也出台了《河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指导意见》《邢台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方案》等。
在此,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倡议从我做起,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的学习与宣传,自觉履行相关规定的义务,为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贡献自己的力量。农药生产者、经营者要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广大使用者养成良好习惯,将使用后的农药包装(瓶、罐、桶、袋)集中收集起来,主动交至就近回收点(农药经营店),不随意丢弃至田埂旁,沟渠里。请全市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增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行动自觉,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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