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咨询
共受理58件,其中办结5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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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答复
想问一下哪些植物产品及货物必须实施检疫?
回复:您好!一般说来,检疫范围必须根据特定时期制定的植物检疫对象名单和有关寄主植物及其产品调运和农业生产发展的情况而定。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货物必须实施检疫:①凡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名单,从疫区运出之前,或从其他地区运入保护区之前,必须经过检疫;②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前,都必须经过检疫;③可能被植物检疫对象污染的包装材料、运载工具、场地仓库等应施检疫。
农业植物检疫范围包括粮、棉、油、麻、桑、茶、糖、菜、烟、果(干果除外)、药材、花卉、牧草、绿肥、热带作物等植物、植物的各部分,包括种子、块茎、块根、球茎、鳞茎、接穗、砧木、试管苗、细胞繁殖体等材料,以及来源于上述植物、末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仍有可能传播疫情的植物产品。
(一) 稻、麦、玉米、高粱、豆类、薯类等作物的种子、块根、块茎及其他繁殖材料和来源于上述植物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的植物产品;
(二) 棉、麻、烟、茶、桑、花生、向日葵、芝麻、油菜、甘蔗、甜菜等作物的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和来源于上述植物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的植物产品;
(三) 西瓜、甜瓜、哈蜜瓜、香瓜、葡萄、苹果、梨、桃、李、杏、沙果、梅、山楂、柿、柑、橘、橙、柚、猕猴桃、柠檬、荔枝、枇杷、龙眼、香蕉、菠萝、芒果、咖啡、可可、腰果、番实榴、胡椒等作物的种子、苗木、接穗、砧木、试管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和来源于上述植物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的植物产品;
(四) 花卉的种子、种苗、球茎、鳞茎等繁殖材料及切花、盆景花卉;
(五) 中药材;
(六) 蔬菜作物的种子、种苗和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的蔬菜产品;
(七) 牧草(含草坪草)、绿肥、食用菌的种子、细胞繁殖体等;
(八) 麦麸、麦秆、稻草、芦苇等可能受疫情污染的植物产品及包装材料。( 2025年11月4日 信息中心 )
食用菌中的重金属从哪里来?
回复:您好!食用菌中重金属的来源主要包括栽培环境和基质。栽培环境是指栽培过程中使用较多的灌溉水(如自来水、河塘水等)、覆土材料(一般为就地取的河泥、泥炭、菜园土等);栽培基质主要包括秸秆、稻草、玉米芯、麸皮、牛粪等农业副产品以及少量的过磷酸钙、石膏等。如果栽培基质中重金属含量高了,首先会抑制菌丝体的生长,进而影响食用菌子实体的生长形态和产量。(2025年8月8日 信息中心)
如何防止牛羊养殖过程中误用禁用药物?
回复:您好!(1)强化架子牛羊选购把关。养殖者要从正规渠道购买架子牛羊进行育肥或种牛羊进行繁育。有条件的养殖者可以使用“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按照说明书上的方法对牛羊尿液进行筛查,判断要购买的牛羊近期是否饲喂过“瘦肉精”。如果没有检测条件,可以在购买时采集牛羊毛发或饲料样品,并保留购销合同和用药记录等证据,确保出现“瘦肉精”筛查阳性事件时有足够的证据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买方(养殖者)也将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从正规渠道采购投入品。养殖者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的所有组分应在《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及农业农村部允许添加的中药类药物中。不购买和使用禁用、停用兽药以及假、劣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和未赋兽药二维码的兽药。要特别注意甄别网购、上门推销、厂家直销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拒绝购买和使用以“非药品”“动保产品”“微生态制剂”“中草药”等名义进行售卖的假兽药、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条件的养殖者可进行检测筛查把关。
(3)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养殖者在采购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时,要主动索取并保存购买凭据,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并保存相关有效凭证至少2年;养殖过程要填写《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三项记录。万一误用有隐性添加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而被检出产品不合格时,根据现有法律,养殖者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养殖者如能积极提供有效凭证等证据,可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非法制售者承担责任。
(4)强化上市抽检。收购贩运和屠宰活牛活羊,要采取抽检或自检方式,利用快速检测试纸条判定短期内是否饲喂过“瘦肉精”,避免收购贩运和屠宰违法使用“瘦肉精”的牛羊。收购方和养殖户、屠宰场之间要提前约定责任,留下合同、票据以及动物毛发等证据,出现法律纠纷时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条件的养殖者可进行毛发筛查把关。(2025年5月7日 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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