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来源:邢台农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2/3 15:13:26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三、承办机构
邢台市农业农村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监督科
投诉电话:0319-3681055
信函投诉:邢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邢台市襄都区羊市街114号)
八、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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