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农业 物价 病虫

邢台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来源:邢台农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2/3 15:13:26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农业法律法规。

三、承办机构

       邢台市农业农村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监督科

投诉电话:0319-3681055

信函投诉:邢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邢台市襄都区羊市街114号)

八、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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