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农业农村局政策宣传解读制度
来源:邢台农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3/10 15:11:57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宣传解读范围。本机关起草,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 宣传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宣传、谁解读、谁推送”原则,政策性文件、解读方案应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经机关主要领导同意。机关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带头宣传解读。
第三条 宣传解读方案。包括解读内容、解读方式、解读时间等内容。解读内容包括重大政策文件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操作方法、关键词解释等内容。解读语言应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准确规范,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确保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宣传解读时限。政策性文件发布后,起草单位一般在文件发布3个工作日内进行解读。
第五条 宣传解读方式。通过行风热线、新闻发布会、邢台农业信息网、市长热线、媒体采访、专题会议、宣传活动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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