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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犬证犬牌已开始办理

来源:邢台日报 发布时间:2020/12/25 10:37:50

       《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饲养的犬类有何要求?犬证如何申请?遇到犬吠扰民、犬只伤人如何处理?12月24日,市公安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对有关事项进行公布。

        全市范围禁养烈性犬

        根据规定,禁养犬(烈性犬)的禁养区域为全市范围,限养犬(大型犬)的禁养区域为重点管理区。我市主城区东华路、七里河南岸观光路、滨江路、邢州大道合围区域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犬只身高超过40厘米或者体长超过60厘米的为大型犬(身高:站立状态下地面到犬只肩部最高点的距离;体长:站立状态下两耳连线中点到犬只尾根处的距离)。对禁养、限养的犬只,分2个阶段进行处理处置,第一阶段为明年1至2月,在此期间,养犬人可将犬只自行妥善处理,3月1日起,对不符合规定的将按照《条例》责令处置直至没收犬只。

           可为犬只办理犬牌

       居民到定点免疫机构为犬只免疫后,通过手机登录“邢台养犬管理”平台在线申请,经辖区民警审核后即可在定点免疫机构领取犬牌。市农业农村局已经确定了36个定点免疫机构和7个无害化处理厂。目前,市开发区因无定点免疫机构,暂由辖区各派出所发放犬牌。

       我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按河北省最低标准执行,每只犬300元。养犬管理服务费在初次办理养犬登记时收取,所收费用主要用于养犬登记证、犬牌、宣传资料以及聘用管理人员、车辆、办公设备、器材等支出。一般管理区目前只需要强制免疫和在线备案,不需要办理犬证犬牌。

       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

       市公安局开通了“邢台养犬管理”微信公众号,可实现年检、举报、更改信息等在线办理功能。养犬人关注“邢台养犬管理”微信公众号,填写基本信息注册后上传身份证照片、犬只照片、免疫证明等即可办理养犬相关事项。

       居民携犬外出,应挂犬牌,使用两米以内的束犬绳(链),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遇到不文明养犬情况,居民可通过“邢台养犬管理”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同时,也可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市城管局举报电话:12319;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3160198、316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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