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邢台日报 发布时间:2020/4/14 14:27:10
4月13日下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出台《2020年邢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全市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全市耕地质量分类清单;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全部实现安全利用。
我市将强化土壤环境调查监测,年底前将完成企业用地调查数据分析评价,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
年底前,我市将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限期关闭拆除。10月底前,全市所有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我市将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6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对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年底前,实现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积极推进城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和化工企业、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10月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万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年底前,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将实现零增长,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将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全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我市严控涉重金属行业新增产能,4月中旬前,将制定重金属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我市将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市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以上。
推进土壤环境学科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将建立全市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年底前,建成职责明确、优势互补的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我市还将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加快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年底对各县(市、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全面掌握各地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底前完成企业用地调查数据分析评价,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
■年底前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
■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将实现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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