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意见》 政策解读
来源:邢台农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9/9/30 15:12:09
一、文件制定依据和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挖掘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根据《农业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9号)、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意见》精神,培育和壮大我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间的产业联接、要素联接和利益联接,充分发挥各类经营主体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引领带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金融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意见》。
二、什么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为基础,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通过股份合作、订单生产等利益联结形式,形成的关联紧密、分工明确、链条完整、利益共享的紧密型组织联盟,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
三、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意义
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促进农业规模化、规范化经营的新途径,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效形式,是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方式。我市《意见》着眼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对于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构建生态链,推动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生态要素相互渗透、经营主体协调共进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有重大作用。
四、文件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第二部分为重点工作。包括:促进主体连接、推动要素联接、推进产业链接、实现利益联结4部分。第三部分为扶持政策。包括: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用地保障、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人才培养4部分。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示范创建、营造良好氛围3部分。
五、重点工作及扶持政策
(一)重点工作。一是通过强化主体培育、指导联合体组建、推动相互融合,促进主体连接。二是通过引导土地有序流转、促进资金有效流动、强化科技转化应用、推动信息品牌共享、强化服务协作联动,推动要素联接。三是通过调整种养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发展新型业态,推进产业链接。四是通过发展股份合作、发展订单农业、创新联结方式实现利益联结。
(二)扶持政策。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对接农业产业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农业发展等扶持政策,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联合体发展。二是强化用地保障。鼓励各地探索解决联合体发展用地难题的办法,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支持联合体的合理用地需求。单列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三是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对联合体统一授信、分户使用、随用随贷、按期归还,对联合体内经营情况良好、规模不断扩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结合企业融资需求适当增加授信额度。四是加强人才培养。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职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业创新。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到联合体建立实训、研发基地,开展合作共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示范创建、营造良好氛围,优化政策配套,加大金融支持,落实用地保障,开展示范创建,做好相关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邢台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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