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周密部署、广泛动员,积极推进学法用法、依法决策、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等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圆满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开展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将其列为局重点工作范围。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邢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综治维稳、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列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研究事项。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听取依法治理、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措施,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总协调、相关科室齐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印发了《邢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邢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了目标,细化了任务,压实了责任,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二是印发了《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加强邢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实施方案》,规定了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加强队伍规范管理、加大宣传引导等内容,促进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三是举办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培训活动,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强化了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意识,提高了全市农业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四是核实现有行政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及时注销了调离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证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活动,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营造了和谐有序的农业法治环境。
三、开展立法调研,提供法治政府建设建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迎接省人大来邢开展〈河北省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的函》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职业技能竞赛调研活动。一是开展技能竞赛。结合农业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动物检疫技能竞赛活动,该竞赛属于检疫检验赛项目、市级二类,竞赛活动结束后评选出了市级优秀选手。二是参加技能竞赛。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通知要求,经过检疫理论、实践技能综合评定,从各县(市、区)选拔优秀选手代表全市参加了2024年全省动物检疫检验员技能竞赛活动、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技能竞赛活动,提高了实际操作技能。三谋划技能竞赛。为提升动物检疫技能,我局计划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开展2024年全市动物检疫技能竞赛活动,竞赛流程为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县级竞赛,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全市竞赛。通过开展调研活动,总结了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经验做法,为《河北省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条例(草案)》立法提供了参考依据。
四、健全执法体系,实施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市司法局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记录执法过程、审核执法案卷、公示执法信息,有效防范行政执法风险,确保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二是开展执法培训。举办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培训会、全市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会、邢台市2024年农机安全警示教育暨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和农机行政执法培训会。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参训人员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做到文明执法、科学执法,主动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文书要求,制作行政处罚案卷,确保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提高了全市农业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为现代农业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动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按照邢台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有关文件精神,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年检法律法规培训考试,注销退休、调离执法岗位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依法为符合条件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部符合行政执法规定。
五、举办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邢台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中国人寿财险邢台分公司,开展了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检验《邢台市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可行性,进一步提高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规范处置突发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邢台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演练活动,应急演练设置了技术服务组、封锁检疫组、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组、消毒灭源组、后勤保障组、疫情排查组、综合协调组,应急组按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完成了实地演练科目,进一步提高了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六、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乡村治理工作
一是印发活动方案。印发《邢台市在乡村治理中开展积分制清单制“提质扩面”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通过实施积分制、清单制,安排部署乡村治理工作。二是举办观摩活动。组织开展了乡村治理现场观摩活动,播放清单制、积分制及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沙河模式、村民自治南和模式、基层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任泽模式、乡村数字化服务管理巨鹿模式等乡村治理模式宣传片,交流乡村治理经验,推进乡村治理工作。三是宣传典型经验。印发《关于培树推广一批乡村治理典型的通知》,培树、宣传乡村治理典型,介绍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推广乡村治理典型理念和做法,示范引领全市乡村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七、完善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
为推进农业各项工作,采取了多项监督措施。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培训。积极参加省农业农村厅、邢台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活动,主动开展农业系统行政执法培训活动,全面提高依法执法水平。二是开展评查活动。积极参加省农业农村厅、邢台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举办的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系统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资格、法定权限、适用法律法规等内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移交政务公开文件。我局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专区)移交了《邢台市2024年小麦春季管理技术意见》《2024年邢台市夏玉米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等信息资料,介绍了播种要点、精准施肥、防灾减灾等农业关键技术,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四是发布农业政府信息。利用市政府农业农村专栏、邢台市农业信息网、邢台市农业农村局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公开民法典“进农村”宣传活动、服务京津冀工作、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农业信息,宣传了农业新成果、新举措,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八、加强部门联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水平
一是推进府检联动。按照《邢台市人民检察院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府检联动”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文明执法、科学执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农村普法宣传,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增强农民法治意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落实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参照《河北省农业行政裁量权基准》,科学开展行政处罚。二是落实“两法衔接”。按照《邢台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农业行政执法,科学研判违法事实,加强与刑事司法部门沟通,有序推进农业行政处罚。三是推进社会治理。我局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保证局机关监控设施和邢台市大数据综治中心实现有效联网,及时准确上传监控信息,杜绝安全隐患,营造了和谐、安全的局机关工作环境。
九、存在不足及下一步计划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主要存在行政执法培训次数不够多、培训内容不不够全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围绕农业执法重点领域,举办种子、农药等专题培训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升行政执法综合能力;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到其他地市实地观摩,学习先进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提高解决新问题的实践能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农业发展环境。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