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秋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秋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按照《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邢字〔2021〕3号)、《2021年邢台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邢农字〔2021〕7号)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98%以上任务目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及任务目标
(一)提高秸秆直接还田质量。在全市玉米主产区,实施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巩固我市机械化秸秆还田全覆盖成果,重点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免耕播种和耕翻(深耕、深松)、玉米剥皮、玉米穗秆分离收获等集成技术。
(二)提升秸秆离田利用占比。着力增加秸秆能源化利用,
推进秸秆与畜禽粪污结合生产沼气、秸秆沼气、秸秆打捆直燃等利用方式。有序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推进秸秆饲料化与畜禽养殖结构调整相结合,巩固青贮黄贮,发展氨化微贮,推广带穗青贮、添加剂青贮和秸秆压块打捆等技术。以玉米、棉花等秸秆为基料发展食用菌产业,扩大基料化利用覆盖面。
(三)加快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结合全市农作物结构调整,统筹考虑秸秆收获量和离田利用途径各种因素,加快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收储运专业化水平,力争保障直接还田以外的秸秆做到全收集全储运,不遗留秸秆在田间地头。紧紧围绕秸秆利用大型企业的需求,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等多种运行模式并存的秸秆收储运管理体系。
二、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标语、通告、宣传车、过路横幅等形式,通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各级有关规定,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各项政策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使农民群众变被动焚烧为主动利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推广秸秆“五化”技术。各县(市、区)要结合自然资源条件,根据秸秆的种类和分布,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当地秸秆转化和利用方式。机械化秸秆还田已经成为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途径,在食用菌栽培、饲料青贮、能源化利用、堆沤还田、原料化利用等方面要加大引进和开发力度,变废为宝,减少污染,提高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效率。
(三)发挥项目带动作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县要充分发挥带动作用,探索建立“利用企业+仓储基地+村(社区)+农户”的收储利用体系,推动秸秆储存、利用产业化;重点扶持乡镇建立秸秆加工转运站,为大型秸秆企业统一处理服务;引导鼓励农户有效地处理零散秸秆。
邢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