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兽药生产企业及安全生产监管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文件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抽查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
二、 抽查时间:2020年12月份
三、 抽查主体:市级兽药管理部门
四、 抽查对象:所有的兽药生产企业
五、 抽查事项:企业生产是否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企业环境、厂房设施设备是否达到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原辅料成品库储存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
六、 执法人员:由系统随机抽取两名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
七、抽查结果公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兽药管理部门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兽药管理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