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农业农村局
 
邢台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基本编码——
实施编码——
事项名称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及责任认定
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17日公布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二十五条;《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2010年12月30日公布农业部令2011年第2号)第三条。
行使层级市级
权限划分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行使内容较大以上农机事故责任认定
实施机构邢台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实施主体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道路外发生的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是否必须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示范文本随本表附后
(01-01)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农机驾驶证11
(01-02)农机行驶证件11
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办理流程环节顺序环节名称办理人员办理时限备注
首环节受理市农机监理所事故员王丽华、张增新2个工作日
第二环节审核市农机监理所所长宋建刚、副所长陈玉泉2个工作日
第三环节责任认定市农机监理所所长宋建刚、副所长陈玉泉4个工作日
第..环节制作农机事故认定书市农机监理所事故员王丽华、张增新1个工作日
尾环节办结市农机监理所事故员王丽华、张增新1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名称农机事故认定书
结果样本01结果样本-农机事故认定书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农机驾驶人员、第三方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通办范围跨县
办理形式线下办理
预约办理可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运行系统
办理地点邢台市农机安全监理所(邢台市桥东区羊市街114号104房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咨询电话3160016
常见问题
监督电话316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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