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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 高质量赶超发展新征程 ——《邢台市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年)》解读

来源:邢台农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11/19 15:19:13 浏览次数: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很高兴、也倍感荣幸参加这个培训班。接下来的时间,主要就我市“十四五”期间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邢台市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年)》和大家进行探讨、交流。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2018—2020年,我市扎实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村庄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全市乡村建设高质量赶超发展,今年初,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对表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目标要求,根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出台了《邢台市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意见(2021—2025年)》(以下简称《意见》),开启了我市“十四五”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大幕。

一、《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一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群众期盼过上更美好的生活。出台《意见》,就是要瞄准我市农村的短腿弱项,努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浙江通过“千万工程”,走出了一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路子。出台《意见》,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打造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升级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加快补齐农村建设短板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市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不少村庄在“水电路气讯”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上,还存在历史欠账。出台《意见》,就是要补齐农村建设的短板,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

二、《意见》的总体考虑

一是把好方向。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一三五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及“五要件”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和先进理念,明确工作方向,把握核心要求,提供基本遵循。

二是做好衔接。做好与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衔接。在面上抓好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标准、提档升级,加快建成一批美丽乡村,在全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好与先期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的衔接。对2013—2017年及2020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创建村,已达到美丽乡村标准的,此次不予列入。

三是分类推进。对已完成县域村庄空间规划的,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村庄布局和类型建设美丽乡村;对县域村庄空间规划尚未完成,但村庄发展定位已经明确的,不观望、不等待,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对村庄发展定位不明确的,保持历史耐心,放一放、缓一缓,暂不列入美丽乡村建设范围,杜绝“翻烧饼”,防止资源浪费。

四是尊重民意。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省合村并居情况的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及我市落实意见,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充分体现依法依规、稳妥慎重,不搞一刀切、不搞运动式、不搞大呼隆、不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意见》的总体要求

一是明确发展定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立足建设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邢台乡村样板”目标定位,着力打造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体现邢台水平的新时代美丽乡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明确基本原则。从规划先行、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以民为本、尊重民意等5方面阐述了未来五年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遵循和发展方向。

三是明确工作目标。总体目标是实现村容村貌美、服务设施美、生态环境美、富民产业美、社会和谐美“五美”要求。具体目标是从2021年起,全市每年建成260个以上美丽乡村,力争到2025年,新建成1300个以上美丽乡村,累计建成1500个以上省级美丽乡村,占全市村庄比例达到30%。这个目标是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的,从目前各县(市、区)具备的工作基础、建设条件和建设能力看,是可以实现的。

四是明确建设布局。鼓励各地成方连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资源禀赋和村庄条件,围绕“点、环、带、片”重点布局。“点”,即乡镇政府驻地村庄,围绕加强公共服务配套、发挥“名片”效应,打造一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管理有序的美丽乡村;“环”,即邢台市主城区周边区域村庄及各县(市、区)县城周边城乡接合部村庄,围绕城乡融合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引导人口和产业集聚,打造一批产业层次较高、规模和集聚效应明显的美丽乡村;“带”,即京广高铁、京港澳高速、太行山高速沿线和大运河文化带村庄,围绕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和保护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一批文化底蕴深厚、产业特色鲜明、三产融合发展的美丽乡村;“片”,即内丘扁鹊大道、宁晋红彤产业生态片区等景区及各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内村庄,围绕提升旅游消费品质,打造一批生态观光、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美丽乡村。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提出本地成方连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计划。

四、《意见》重在落实六大重点任务

一是着力提升人居环境。《意见》将提升人居环境作为六大任务之首,在部署和安排上严格按照国家、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求,提出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改造、生活垃圾治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村庄绿化等具体任务,由表及里、标本兼治,有效治理农村环境。

二是着力整治建筑风貌。“有新房无新村,居住现代化,环境脏乱差”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在平原地区尤为突出,关键是缺乏统一规划、正确引导、技术指导和刚性约束。针对这一情况,《意见》明确要“精心编制村庄建筑风貌导则和设计方案、加强新建住房管控、开展现有建筑风貌整治、突出村庄乡土特色”,形成一宅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线一风光的格局。

三是着力完善基础设施。《意见》围绕加强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推广清洁能源,提升饮用水保障水平,完善农村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等网络,推进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治理,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和街巷硬化,亮化全覆盖,合理设置电商服务站点”等具体任务,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四是着力优化公共服务。愿景是农民群众可以享受到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意见》强调,要高标准建设村民服务中心,高水平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卫生室,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健全教育服务设施,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五是着力发展特色产业。美丽乡村首先是富庶乡村,贫穷落后的山清水秀不是美丽乡村。《意见》强调,要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一批特色种养、商贸物流、家庭手工业和电子商务等专业村;充分利用乡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农耕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实现富民强村,形成农民增收致富的稳定来源,确保美丽乡村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以上。

六是着力推进乡村治理。美丽乡村不仅要外表美,还要内在美,内外兼修,才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美丽乡村。《意见》强调,要“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六位一体”组织、健全群众自治组织、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开展各类模范典型评选活动”,推动乡风民俗不断提升,基层基础巩固加强,发展动力全面激活。

五、《意见》提出六大方面作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意见》明确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市级负责综合协调和工作督导,县级负责组织推动和项目管理,乡村负责项目实施和群众动员,做到职责清晰、衔接顺畅、各有所为。实行包联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包一个重点片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包一个重点村。

二是突出规划引领。着力下好规划引领这步“先手棋”。《意见》提出,各县(市、区)要紧密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高质量编制村庄布局规划,统筹编制美丽乡村片区建设规划;乡镇负责以联村或单村为单元,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规划编制要与已有规划相衔接,避免重复规划、多头规划。坚持开门做规划,组织群众参与规划编制,监督规划落地落实。

三是强化要素支撑。《意见》提出,美丽乡村建设要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依法合规使用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益按政策规定统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同时,积极吸收社会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市级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奖补美丽乡村创建示范县、示范村。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重点用于村民住宅、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及乡村旅游发展。

四是创新运作模式。《意见》提出,各县(市、区)要积极拓宽美丽乡村建设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因地制宜确定市场化运作的村庄、实施主体及运作方式,加强市场化运作监管,确保群众权益不受损、集体利益有保障。引导市场经营主体投资美丽乡村建设,盘活村庄资产资源带动美丽乡村建设,推广PPP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新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项目建设。

五是营造宣传声势。宣传引导是美丽乡村建设重要的一环。《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挖掘报道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充分展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引导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是严格考核督导。《意见》强调,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督导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省级奖补资金申报、市级奖补资金安排挂钩,与乡村振兴考核评价衔接。市、县人居办要建立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有序推进。要坚持严实作风,坚决防止“面子工程”,严防侵害村民利益。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六、《意见》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围绕村庄宜居、生态优良、经济发展、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等5个方面,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97条具体标准。村庄宜居方面,包括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风貌、村容村貌等;生态优良方面,包括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绿化工程、田园治理等;经济发展方面,包括产业发展、乡村经营、经济收入等;乡风文明方面,包括文明风尚、文化传承等;治理有效方面,包括组织建设、治理能力、平安建设、管护制度等,逐项明确了具体指标和要求。

七、《意见》实施的效果

《意见》在各方面均体现出现实性和可操作性,自印发以来,各级各部门强化顶层设计,坚持高位推动,狠抓工作落实,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2021年,我市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20件民生实事,申报创建270个美丽乡村。截至目前,270个创建村中,特色明显、全面完成任务的村有73个;变化较大、基本完成任务的村163个;其他创建村项目建设正在抓紧推进。各创建村生活垃圾全部实现企业收集、转运,全量焚烧处理;户厕改造、公厕建设、“三园”建设、危旧房屋及违章建筑拆除、清洁能源覆盖、供热覆盖完成率均为100%。全市美丽乡村创建村项目建设综合完成率达93%。坚持走差异化、特色化创建路子,立足资源禀赋,发扬生态优势,挖掘文化内涵,打造了南拳北腿之“潭腿”发源地—临西县尖冢镇龙潭村、最美古村落—内丘县獐么乡黄岔村、休闲旅游康养福地—信都区浆水镇前禅房村、秦汉文化村—广宗县大平台乡中清村、历史文化名村—南和区贾宋镇朱营、孝道村—威县方家营镇孙家寨村、生态旅游村—沙河市白庄村等一批精品美丽村庄。


美丽乡村建设永远在路上!希望通过今天的解读,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只要我们干群一心,组织得力,方法得当,落实到位,美丽乡村建设就能在低点起跳,实现跨越;就能打造更多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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