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农业 物价 病虫

关于提供村卫生室有关材料的通知

来源:邢台农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3/20 11:19:3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请提供村卫生室有关材料的函》要求,为研究加强村卫生室等集体公益性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按照省有关要求,现请各县(市、区)深入了解村卫生室面上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详细调研形成报告。

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此项任务,充分利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对村卫生室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协调相关部门了解村卫生室现状及功能作用。按照村卫生室书面材料提纲(见附件)要求形成书面材料,于3月20日前反馈至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星烁;电话:3160167;邮箱:xtsnjz123@163.com.

 

 

 附件:村卫生室书面材料提纲

 

邢台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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