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农业 物价 病虫

邢台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邢台市第三次土壤普查2023年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来源:邢台农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5/10 15:14:08

(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冀土普办〔20229)和《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2023年工作推进方案》(冀土普办〔20233)要求,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邢台市第三次土壤普查2023年工作推进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县域年度推进方案。  

                       

 

邢台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36

 

邢台市第三次土壤普查2023年工作推进方案

邢台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3月)

 

根据《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冀土普办〔20229)和《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2023年工作推进方案》(冀土普办〔20233)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我市2023年第三次土壤普查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全面查明查清我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保障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体思路

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调查采样与测试化验技术规范、统一全程质量控制,实现普查的规范化、标准化。

三、整体目标与年度任务

(一)整体目标。对全耕地、园地、林地、草地、部分未利用地等土壤进行全面体检,全面查明查清我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全土壤质量、立地条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不断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

(二)年度任务2023年在全市17个县(市、区)、1个合并区(襄都区、开发区、邢东新区)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完成约10021个表层样点的调查采样,对采集到的土壤样品开展测试化验,检测指标涉及29项,为2025年形成普查成果提供基础数据。完成以上任务需跨年度实施。

四、重点工作 

2023年度土壤普查工作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确定的构建工作平台、制作工作底图、布设采样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校核、数据整理分析和成果汇交汇总8项工作步骤开展。其中前3项内容由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土壤三普办”)根据国家任务下发,市、县两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县土壤三普办”)负责任务认领、学习培训、熟练使用。其他5项内容由市、县土壤三普办共同推进完成。

(一)外业调查采样外业调查采样包括预设样点外业定位、成土环境与土壤利用调查、表层土壤样品采集等。市、县认领由省土壤三普办下发的调查采样任务,县级及合并区按照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组建或确定调查队伍,利用专用终端APP开展样点定位与代表性核查、成土环境与土壤利用调查、表层样点采样、拍摄照片、录入和上传数据等,妥善保存样品,送实验室制备样品,检测相关指标。具体调查采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4项:

1.预设样点外业定位与代表性核查手持终端APP,导航到达预设样点电子围栏范围内,进行样点局地代表性核查。未通过局地代表性核查,则调整预设样点位置。

2.成土环境与土壤利用调查包括表层样点基本信息、自然成土环境、土壤利用和人为影响、景观照片采集等4项主要内容。①样点基本信息调查主要包括行政区划、地理坐标、海拔高度、地表侵蚀、基岩砾石、盐斑裂隙、土壤沙化等情况;②自然成土环境调查主要包括气候、地形地貌、母岩母质、地表植被等情况;③土壤利用和人为影响调查主要包括土地利用、农田建设、耕地利用、园地利用、林草利用等情况;④景观照片采集在采样点附近,按东、南、西、北顺序依次拍摄四个方向的景观照片,反映样点地形地貌、植被景观、土地利用类型、地表特征、农田设施等特征。

3.表层样点土壤调查与采样耕地、林地、草地样点采样深度020 cm,园地样点采样深度040 cm。耕地样点要观察并记录耕作层厚度。表层样点采样包括土壤混合样品、容重样品、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3类。①土壤混合样品采集,根据样点空间变异程度,选择“S”型或梅花形(5-10个混样点)、棋盘形(10-15个混样点)或蛇形(15-20个混样点)采集表层混合土壤样品(风干基)4公斤。手持终端APP提示为密码平行样的点位,采集6公斤。园地样点以树为单元采用特殊方法采样。②容重样品采集,统一用100 毫升容积环刀,每个样点采集三个平行样品,独立包装,统一装入一个样品袋,统一一个取样编码。③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采集,按终端APP提示,约30%的样点采集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采样深度与表层土壤混合样品的采样深度相同,避免使土块受挤压,取内部未变形的土壤2 公斤,置于不易变形的容器(硬质塑料盒、广口塑料瓶等)内。对于设置为检测平行样的样点,取样量为4 公斤。

4配合开展剖面土壤调查采样和土壤类型边界踏勘剖面土壤调查采样、土壤类型边界踏勘由省统一按照国家普查工作安排要求开展。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为每个调查小组配置1名当地业务骨干人员,负责路线指引、关系协调、配合调查等工作。

外业调查采样要严格掌握采样时机,不得在非窗口期开展。耕地调查采样在上茬作物收获后、下茬作物整地施肥前开展;果园在果品采摘后至施肥前开展;林草地区土壤调查采集应避免雨季。

(二)内业测试化验国务院土壤三普办统一检测指标和检测方法。省土壤三普办筛选确定省级质控实验室,负责对检测实验室样品制备监督检查、样品转码、留样抽检、飞行检查、外部质量评价等工作。各县(市、区)依法依规选定具备检测资质的实验室开展样品内业测试。内业测试化验主要包括样品制备、流转、转码、保存、检测等5个环节:

1.样品制备土壤样品制备分为表层土壤样品和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2种。①表层样品制备,包括风干、粗磨和过筛等步骤,分装为送检样品、留存样品和样品库样品3类样品。样品库样品为原装风干样品,不粗磨、过筛。②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制备,弃去根系与植物残渣和杂物,保持样品形态至风干状态。

2.样品流转

1)样品库样品:2公斤表层风干原装样品流转至省土壤样品库(石家庄)的样品,用于长期保存。

2)留存样品: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实验室留存的样品,用于留样抽检不合格时的再次复检。

3)送检样品:用于实验室检测的样品,由检测实验室再分为预留样品和检测样品,预留样品用于留样抽检等,检测样品用于相关指标检测。

3.样品转码样品制备完成后,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进入检测实验室,将样品分耕园地、林草地2类按批次加入密码平行样品和质控样品,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只加入密码平行样品,将调查采样编码转化为检测编码,交检测实验室检测。

4.样品保存留存样品和预留样品由承担样品制备任务和样品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分别负责集中造册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样品检测完成后,剩余检测样品保存时间不少于半年。

5.样品检测

耕地园地检测指标:土壤容重、机械组成、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pH、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钾、交换性钠、盐基总量)、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全硒、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硫、有效硅(水田土壤)、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总镍等2942小项指标。

林地草地检测指标:土壤容重、机械组成、pH、阳离子交换量、交换性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钾、交换性钠、盐基总量)、有机质、全氮、全磷、全钾、有效磷、速效钾,共1115小项指标。

检测指标选择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附表2(省土壤三普办确定全部样品检测全硒)。检测方法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附表6、附表7

(三)全程质量控制校核全程质量控制分为内部质量控制、国家级和省级外部质量监督检查3级质量控制机制,覆盖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样品检测、数据审核等土壤普查全过程。

1.外业调查采样质量控制

外业调查采样队全部人员持证上岗,其中至少1名采样人员和质量检查员需通过全国或省土壤三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其余人员经内部培训。指定1名质量检查员对本采样队工作质量进行100%检查。

外部质量监督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现场检查,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覆盖外业调查采样过程全周期,检查内容主要为采样点、采样方法、采样记录、样品交接与包装等。市级不定期随机现场督导检查指导。资料检查,国家和省按一定比例对上传到土壤普查工作平台上的采样点信息、记录等进行检查,主要包括采样点位图、采样记录和照片、采样环节自检情况等。

2.样品制备流转和检测质量控制。在检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基础上,国家级和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开展质量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制备流转环节人员、场所、工具、流程、原始记录、自检信息等,以及检测过程中密码平行样品、质控样品、能力验证、留样抽检、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实验室外部质量评价、检测结果报告等。市级技术专家也将不定期对检测实验室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3.数据审核市县两级土壤三普办分级负责本区域全部入库数据审核,主要审核数据完整性、数据规范性、数据准确性,确认后报土壤普查工作平台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市土壤三普办将按照省土壤三普办2023年工作部署,召开市级土壤三普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细化举措,力推进全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开展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高质量完成3-4月完成

(二)细化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各县(市、)土壤三普办根据市级年度推进方案编制本县域年度推进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要求,实落细工作内容,严格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市级土壤三普办统一将各项目县实施方案报省备案。3月15日前完成。

(三)前期准备。土壤三普办组织土壤普查技术专家,举办培训班,开展平台应用、终端操作,调查采样、测试化验、质量控制等技术培训。市、县土壤三普办对照调查内容,整理土壤普查土壤志等历史档案,收集土壤、水文、地质、植被等基础资料,组建或确定调查队伍,配置调查装备。4月底前完成。

(四)调查采样。项目实施单位依据统一布设样点,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采样,实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省、市两级土壤三普办组织工作督导、现场指导和质量控制。10月底前完成。

 (五)测试化验。测试化验机构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开展样品测试化验,经质控实验室质控、数据审核合格后填报测试化验结果。省、市两级土壤三普办组织工作督导、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省级负责质量控制。2024年3月底前完成。

(六)抽查校核。市、县土壤三普办根据省级抽查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检测化验等核心环节校核结果补充完善相关工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成立以分管副长为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农科院、邢台现代职业学校等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邢台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协调和指导全工作开展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明确主体责任。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建立高效运行机制,确保普查工作高效高质完成。市土壤三普办对全市普查工作负总责,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培训、数据审核、督导检查等;负责合并区土壤普查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土壤三普办是本区域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内部全程质量控制。

(三)强化指导服务。市县土壤三普办分别成立级技术指导组,负责土壤普查技术培训和一线技术指导服务等。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咨询和指导作用,建立高效的专家技术指导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不能到现场的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指导到位,确保普查质量。

(四)定期调度通报。建立定期调度和通报制度,各县(市、区)土壤三普办定期向市土壤三普办上报普查进展情况,市土壤三普办不定期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导。土壤三普办每月对各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每季度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工作拖沓、问题突出的县进行约谈整改。

(五)落实工作经费。按照土壤普查所需经费各级分担、分别保障的原则,市县两级主要保障普查工作经费,包括技术培训指导、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审核分析等费用,市级至少30万元,县级至少10万元,同级财政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及时拨付,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大力宣传引导。市县土壤三普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土壤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区域土壤普查的日常宣传,营造全社会了解土壤普查、支持土壤普查的良好氛围。

 邢台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政策解读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709号   版权所有:邢台市农业农村局   冀ICP备19027570号   网站标识码1305000041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0319-316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