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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种植项目政策解读

来源:邢台农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1/11/4 9:17:07


一、实施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近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年基本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在地下水超采区,退减水浇地、实施旱作雨养是农业节水压采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加快推进旱作雨养种植项目落实,切实减少地下水开采,完成年度农业压采任务。

二、实施范围

2021年全市旱作雨养种植项目38.02万亩,在我市东部平原区地下水超采严重的巨鹿县、宁晋县、南宫市、新河县、清河县、广宗县、平乡县、威县等8个县(市)实施旱作雨养种植项目。

三、实施要求

1.实施区域

旱作雨养种植主要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小麦玉米井灌区实施。

2.实施方式

将小麦玉米井灌区的水浇地改为旱地种植,采取抗旱保墒耕作方式,利用自然降水发展农业生产,统一关停取水井,不再抽取地下水灌溉。实施区域以单井控制的水浇地面积为单元,集中连片实施,有条件的地方要整村推进。

3.种植模式

主要是将水浇地种植小麦、玉米等作物,改为旱地种植,或将小麦、玉米等耗水较多作物,改种为杂粮杂豆、甘薯、花生、油菜籽、油葵等抗旱耐旱作物。针对今年入夏以来,我市降水量偏大,土壤墒情条件较好,鼓励农民种植旱作冬小麦。

4.节水效果

实行旱作雨养种植,亩均减少用水220立方米左右。

四、补助政策

对承担旱作雨养任务的农户予以适当补助。所需资金由省级拨付,县级根据本县实际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切实保障农民收益。补助资金采取“先实施、后补助”方式发放,经公示无异议、验收合格后,由县级统一按有关规定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发放到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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